婚外情他送她的卡地亞、購車款 分手后要不要還?
成都婚外情調查 發布時間:2018-07-27 瀏覽:1312
這樣的官司格局,很多人都能猜個大概:“那個她”是小三。原配要索回男人送給小三的財物,還有一種情形就心照不宣了。這個時候,男人到底站在哪一邊?
這是近日杭州某法院剛剛判決的官司,男人和原配同一戰壕,口口聲聲“夫妻共同財產”。
這類“有配偶者與他人婚外情發生的贈與糾紛”,還有另外一類男女戀愛期間的贈與糾紛,現在都偶爾會鬧到法院。那么,法院會怎么判?
前妻把他和那個她告上法庭
他詳細回憶贈送戒指車款細節
“卡地亞戒指、8萬元購車款、金手鐲還有海爾空調,這些他都擅自送給了別的女人……”今年3月,杭州某基層法院受理一起贈與糾紛案。
原告是前妻,和男人在2017年9月離婚,結束了20多年的婚姻。在離婚半年后,前妻起訴,將男人和那個她告上法庭。
前妻說,她是離婚后才發現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,男人擅自向那個女人“轉賬高額款項贈送物品”。而且那個女人的介入,使得夫妻20多年的感情出現裂縫。
然后,被告席上的男人承認:2015年某月某日,送了女朋友1.6萬的卡地亞戒指;某月某日,送了她一個8000多元的金手鐲;某月某日,多次轉賬和現金給她購車款8萬元……
2016年底,他和他的“女朋友”分手。那個時候,他和前妻還沒有離婚。
開庭時,他的“女朋友”沒有來,但遞交了書面答辯——
當時男人自稱是已離婚的身份接近她的,兩人關系是普通男女朋友,沒有違反公序良俗。男人的這些轉賬贈與怎么能證明都直接給了她呢,即便是給,金額也不大,也不算對夫妻共同財產的“重要”處理。送出去的東西怎么能事后想撤銷就撤銷。
那場官司里,有關贈與的所有的細節都是男人主動提供的。
針對這份書面答辯,男人補充:“不是我主動送給她的,是她自己索要。認識一個月她過生日,把我帶到萬象城卡地亞專柜,否則我又不曉得那里有賣卡地亞首飾的。空調也是,車款的打款過程是這樣的……”作為印證,男人還甩出了電話錄音——
錄音是在兩人分手后,男人向女人提出“鈔票和東西都還來”的那次談判中偷偷錄下來的。錄音中“女朋友”承認了收到戒指和錢款。
這樣一來,就和男人提交給法庭的銀行流水對應了起來。
男人說,“女朋友”要這要那的時候,正是他財務狀況很不好的時候,他甚至欠款消費。為的是什么,為的是跟她結婚,為以后的共同生活創造物質條件,現在既然婚結不成了,那么她收這些禮物就變成“不當得利”了。
最后法院認定:男人在上一段婚姻存續期間,以結婚為目的與女朋友交往并贈與大額款項,超過了日常消費所需,也違反了公序良俗,贈與行為應當認定為無效。
法院判決:送出去的東西要返還,贈與金手鐲和空調的證據不足。因此,戒指的款項和車款要還,共計8萬余元。
成都探索者調查公司專家說,這類同居期間的大額贈與,都是奔著婚姻去的,算附條件的贈與,既然結婚沒可能了,那么貴重物品應當返還,也不能讓男方太吃虧。不過,那些數額不是很大,具有強烈感情色彩的一些贈與,比如520元、1314元、8888元,成都調查公司的觀點是,這是為了情感的自愿付出,不一定要還,男方也沒權利追溯。